金仲兵:怪哉,为什么支持戴头盔的文章越来越多了?
作者:金仲兵

一、先看一组数据:
1、2025年强制头盔之前,北京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几乎没有戴头盔的。网友认为,戴与不戴头盔的人群基数之比,最多是1:9,即十人一戴。
2、2025年,有了一套据说是“权威数据”:北京市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伤亡人数中,戴与不戴头盔的比例1:3,即不戴是戴的三倍伤亡率。

二、对数据进行计算:
1、假设:戴头盔人数 = 1000 人,不戴头盔人数 = 9000 人,总骑手:10000 人。
2、伤亡案例数量:戴头盔伤亡∶不戴头盔伤亡 = 1∶3
设戴头盔伤亡= x,不戴头盔伤亡 = 3x
伤亡率= 伤亡人数 ÷ 该群体总骑行人数
戴头盔伤亡率:x/1000
不戴头盔伤亡率:3x/9000= x/3000
做比值对比:戴头盔伤亡率/不戴头盔伤亡率= x/3000/x/1000 =3
从这套数字算出来:戴头盔群体的人均伤亡反而是不戴头盔人群的3 倍。
但这个结论本身存在巨大统计陷阱,不能直接得出头盔有害。

3、关键的统计学误区(辛普森悖论 / 暴露风险偏差)
(1)人群本身不一样
愿意主动戴头盔的人,往往本身骑行习惯更危险:高速、走快速路、长途、夜间通勤;不戴头盔的大多短途低速买菜代步。
不是头盔造成受伤,是这群人本身出事概率本来就更高。头盔的真实作用是:出事之后降低重伤、死亡的概率,不是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。
数据里的“伤亡”没有区分:轻微擦伤 / 骨折 / 死亡。
头盔真正价值:同样撞车,戴头盔不容易死、不容易颅脑重伤。
这个简易比例只统计“有没有受伤”,没有区分伤情严重程度。
(2)两个比例定义完全不同
1:9 = 全部骑车人的构成比例
1:3 = 所有出事人员里面两类人的占比
不能直接拿这两个数字直观对比安全与否,必须计算人均风险率,也就是我们上面的除法。
3、举一个直白通俗版本
1000 个骑手爱飙车(戴头盔),9000 个慢慢骑(不戴头盔),飙车组事故多;虽然戴头盔减少致命伤,但事故总量基数大。
头盔不会增加事故,但是高危骑行人群就算戴头盔,事故数量依然更高。

三、总结
1、在给定「1:9 骑行人数、1:3 伤亡人数」这套数值前提下,单纯数学计算,该样本中戴头盔人群的伤亡发生率是另一组的 3 倍;
但数学结果≠头盔不安全;
这份缺少变量控制的粗统计无法证明头盔无效或者有害;严谨的评估需要控制骑行速度、路况、年龄,并且区分轻伤和颅脑死亡数据。
2、上面引述的“权威数字”,更是没有说明是什么情形下发生的伤亡事故,比如:
(1)是哪类电动自行车?比如:高于、还是低于20时速。
(2)事故责任是因为哪方先违反交规?比如:闯红灯、超速、越线。
(3)是戴头盔的电动车主守规却被撞、还是违规撞了相对方?
(4)是戴头盔的电动车主自己伤亡,还是造成对方伤亡?
(5)电动车不戴头盔和人、车违规行驶,哪个才应是优先治理的对象?
在如此多含混不明的前提下,先入为主地定义不戴头盔的可怕后果,很难说是为了交通安全,还是其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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