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金仲兵
2025年01月03日,国务院办公厅“国办发〔2024〕54号”《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发布,提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坚决遏制乱检查,切实减轻企业负担。
有人认为,该文件就是针对本轮远洋捕捞现象出台,但从内容看,还是一如既往地过度乐观解读了。
比如,文件背景层面,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字谈到此轮远洋捕捞恶性执法及其严重后果,而是泛泛而指当下泛滥成灾的各种行政检查——注意,只是“检查”,不是执法,更不是异地执法!
在责任追究层面,没有针对性提出与远洋捕捞同等力度的惩治办法,而多是规范、责令、约谈、曝光一类。最严厉的惩治项,就是“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,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”,但如何具体对接和落实,也缺乏操作细节,最终只能不了了之。
最后提出“要建立健全行政检查责任追究、尽职免予问责机制,细化相关情形和程序”,等于尚处于构思阶段,离形成有效方案尚远,离落地更远,离有效执行,更更远了。
至于文件提出“强化数字技术赋能,确保执法监督精准高效”,这些技术升级属愿景描述,如果落实的话,肯定会增加违规违法的难度,但无法根本制止。当下,属可忽略项。
总体而言,文件仅针对更宏观、更长周期依然存在的行政乱检查现象的一次例行公事。
且不说远洋捕杀这样的恶劣情形,只设想,有部门以检查此文件落实情况之名,而对企业开展检查之检查,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尴尬?企业有胆量拒绝吗?
当然了,从利好角度看,如果推动有力,文件也能高于一切不是?如此,远洋捕捞的解药,或许隐含于文中的某处灯火阑珊处。但是,这又不符合远洋捕捞这一致命毒丸之所以大行其道的现实语境,存在即有理呀。所以,不必对一个《意见》性文件报过度期待,方免得过度失望。
无论如此,在各地财政收支压力山大、异地捕杀蔚然成风、如火如荼、花样百出而且经久不衰之际,此文件显然没有针锋相对大胆亮剑,肯定无法达到让违法执法者望而怯步、放下屠刀停止捕杀的高度。按照中式语境和意像理解,反而更像是一种苦心规劝和心理抚慰,甚至于行为默认。
当下,远洋捕捞这种异地抢掠式执法,正在从源头清零存量民营经济,系统性摧毁孱弱的市场信心和法治架构。用生死存亡之秋来形容经济和法治并不为过,而受命于危难之际的巨手,尚待长成。
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星期二